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档案的综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安排,2016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将2016年度日常职能活动所产生的各类档案材料,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好后于2017年3月25日前移交院档案室(新院图书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接到本《通知》之后,对照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详见院办网页),明确本部门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及归档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收集、整理,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为确保每份档案材料的原始有效性,各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应有产生的时间、原始印章等要素。
3、档案材料移交前各部门须事先填写好“档案移交目录”(见附件)。交接时双方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双方留存备查。
请各单位予以支持。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综合档案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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