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6]8号
关于开展2016年聘期届满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为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人员聘用制度,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续聘、解聘提供依据,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聘期届满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聘期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学院聘用合同期满的各类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依据岗位职责,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部分,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工作态度:主要指职业道德、工作敬业表现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工作能力:主要指业务技术、工作能力及业务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工作业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情况。
聘期届满人员聘期考核根据其岗位性质不同分为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种类型,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及被考核人的岗位性质,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四、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合同聘用期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聘期届满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2、述职与测评。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请被考核人员个人述职,组织民主测评、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测评;聘期综合量化考核测评得分包括民主测评得分(占60%)、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测评得分(占40%)。其基本程序为:
(1)个人述职:聘期届满人员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勤、能、绩”几个方面对聘期内的工作作书面总结,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述职。
(2)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本单位教职工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测评: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
3、 单位鉴定。用人单位对被考核人给出公正客观的书面鉴定意见。
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考核初步结果,提交院务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
聘期届满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聘期综合量化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60-84.9分的为合格,50-59.9分的为基本合格,低于50分的为不合格。
在聘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损失者,其考核等次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聘用的直接依据:
1、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续签合同。
2、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如岗位需要,可以续聘。
3.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愿意继续工作的,改为临时聘用;临时聘用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直接解聘。
4、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解聘。
七、考核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9月7日学院布置聘期届满考核工作;
2、9月7日-9月14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进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意见报院办公室。
3、院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考核意见,确定考核初步结果,提交院务会审定。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聘期届满人员考核登记表
2、考核人员名单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附件1: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聘期届满人员考核登记表
( 年 月至 年 月 聘期期满 考核)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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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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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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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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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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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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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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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重点总结工作业绩) |
聘期 考核 成绩 |
民主测评得分(60%) |
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 测评得分(40%)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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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综合鉴定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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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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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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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2:
聘期届满考核人员名单
(共36人)
教 务 处:陈祥
学 工 处:姜雪、彭聪
团 委:刘旭旭、田强
招生就业处:刘鹏
评 建 办:蔡思琦
科 技 处:蔡丽霞
图 书 馆:叶佶
公共课部:艾旭
语言文学系:王媛、戴君睿、胡筠静、庞海舰、张梦婷、陈琛、刘纯、万黄方
财经政法系:黄思嘉、林芷
信息工程系: 杜君、来爱华、徐瑾、黄斯琦
生物化学系:肖洁、苏欣、刘小丹
城市建设系:潘菠、蒋新润、张映雪、赵婷、黄涛、徐淑娟、何冬冬、邓海威、丁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