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4月6日,4月4日(星期六)休息,4月5日(星期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4月7日(星期二)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放假前后的教学活动安排。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全校停课,4月7日(星期二)全校照常上课。
三、做好学生有关工作。学工处、各教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应掌握其去向。4月6日(星期一)晚做好学生点评工作。
四、做好值班工作。各单位自行安排节日值班,值班表于3月31日前报办公室备案。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2345612。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