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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接受省教育厅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06-06 09:22: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 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办〔2016〕2号精神,为做好接受履职尽责督查检查有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自律不严等问题,为实现学校“十三五”教育发展良好开局、加快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王 俊、李明清

副组长:胡志华、赵前进、颜 弘

成员:刘明江、卢 军、屈小静、姜 涛、李 敏、肖云霞、潘志辉、郑红艳、马成林、杨子江、余国锋、刘爱梅、徐 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前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明江、徐伟协助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内容

(一)主体责任方面(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责任单位:党务工作部、学校办公室)

2、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责任单位:党务工作部)

3、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录取、学校资产、科研资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责任单位:党务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后勤服务处、科技处、财务处)

(二)作风建设方面(责任领导: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

1、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学校办公室、党务工作部)

2、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防止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等行为。(责任单位:党务工作部、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教学系)

(三)服务师生方面(责任领导:院长、分管院领导)

1、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责任单位:财务处)

3、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责任单位:财务处、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是否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责任单位:党务工作部、学工处、教学系)

(四)依法治校方面(责任领导:院长、分管院领导)

1、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责任单位:后勤服务处)

2、办学行为是否规范;(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3、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务工作部)

4、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责任单位:教务处、教学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接受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从4月中旬开始,至 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5月10日)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议、文件精神。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访谈师生、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学校履职尽责工作意见建议。

2、开展自查。就学校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开展自查。

3、开展明察暗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校内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整改。

4、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研究整改措施。

2、坚持边查边改。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我校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重点进行整改兑现。

3、实行整改问责。此次学校将把接受省教育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各单位及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凭据,对整改问题师生不满意的部门,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的同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部门负责人要进行问责处理。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总结工作。召开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总结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报告工作。12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3、报送整改反思报告。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

4、建章立制。总结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五、监督与评议

(一)全校师生要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实事求是反映调查问题,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校内相关单位要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评议,及时反馈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分工到位,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推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全面落实。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肃纪律,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落实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督办,对不重视、不行动、不整改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纸、微信、网络等媒介,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师生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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