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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11-11 16:21: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院办[2014]1号

关于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春季我院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地点及对象

(一)网上报名时间:

4月21日8:00-4月30日24:00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4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现场确认时间:

4月22日-5月8日(有效工作日)新技术学院办公室现场确认。9日不再受理。

(三)申请认定对象:

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

二、申请认定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个人材料

具体要求见《2014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教师必须满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2、为保证本次认定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教师,按规定上报申请材料,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并完成申报及材料补正工作。

3、个人登陆密码为六位数。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容易出错,请仔细选择(通常应在最后一级子目录选择),牢记个人的报名号。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2份,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均可在个人申报页面中打印。

5、非师范专业教师面试、试讲请在3月18日—3月28日由各单位将名单报院办公室肖丽处。面试、试讲时间暂定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表统一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表格,在孝感市中心医院体检,心电图、验血等报告单需附后。

7、“工作单位”严格按全称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8、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并打印提交查询结果。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现场无学生的试讲)

3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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